2016年幼儿园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幼儿园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西吉县2016年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2016年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教函【2015】2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西吉县教育体育局,代理单位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各项目幼儿园内。
2.2标段划分:
I标段:西吉县2016年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西吉县第五幼儿园);
II标段:西吉县2016年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将台乡第二幼儿园);
III标段: 西吉县2016年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震湖乡中心幼儿园)。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
2.4招标内容:新建西吉县第五幼儿园,18班型,综合楼4566平方米,泵房131平方米;新建将台乡第二幼儿园,9班型,2498.90平方米;新建震湖乡中心幼儿园,9班型,2497.7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经过安全考核,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建造师必须与招标现场一致,不一致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络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西吉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西吉县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137*****623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联系人:于则杨、田青
2016年6月12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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