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供气站(CNG加气站)压缩机、脱水装置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第三、四供气站(CNG加气站)压缩机、脱水装置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中油华气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省泰安市泰安中油华气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第三、四供气站(CNG加气站)压缩机、脱水装置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627-2016TB015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泰安中油华气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第三、四供气站(CNG加气站)压缩机、脱水装置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3、招标项目内容、实施地点、工期:
3.1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CNG压缩机 | 4 | 台 |
2 | 低压脱水装置 | 2 | 台 |
3 | 缓冲罐 | 2 | 台 |
4 | 回收罐 | 2 | 台 |
5 | 污水罐 | 2 | 台 |
6 | 顺序控制盘 | 2 | 台 |
7 | 安装工程 | 2 | 套 |
3.2 实施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安中油华气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第三、第四CNG加气站(南关加油站、小井加油站)
3.3 设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到货。
3.4 安装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施工队伍进场之日起30天完工。
3.5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2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压缩机制造、销售独立法人企业并同时提供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独立法人单位,且两家单位必须为压缩机制造、销售独立法人企业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同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3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安装企业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4联合体主体投标人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压缩机制造、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
4.5 2011年至今联合体安装单位须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日期以合同原件为准。包括合同、竣工报告、射线检测报告(无损检测报告)、管道试压记录(管道强度试验记录)、管道严密性记录。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6年6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3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7号;
6.4方式:来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安装单位同类项目施工业绩(包括合同、竣工报告、射线检测报告(无损检测报告)、管道试压记录(管道强度试验记录)、管道严密性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7.1递交时间:2016年6月5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7.2截止时间:2016年6月5日9时30分;
7.3递交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开标室;
7.4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7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泰安中油华气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3号
电话/传真:159*****780
联系人:李部长
8.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7号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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