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村道路硬化、路边沟及墙体立面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洪河村道路硬化、路边沟及墙体立面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201G16-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杜尔门沁达斡尔族乡洪河村道路硬化、路边沟及墙体立面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富拉尔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富发改和工信审发【2016】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民族宗教法制局,建设资金来自少数民族发展基金243万元,村内自筹0.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杜尔门沁达斡尔族乡洪河村道路硬化、路边沟及墙体立面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富拉尔基区杜尔门沁达斡尔族乡洪河村村内
2.3建设规模:共计10条巷道,总长3000米,边沟3000米,墙体立面粉刷绘、制民族文化墙3000米
2.4计划工期: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9月15日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无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已交工项目)至少完成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全程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8 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富拉尔基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9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3.1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齐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4.4条中全部材料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党校街11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0)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小班子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12)富拉尔基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的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证明;
(13)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估报告;
(14)近三年(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已交工项目)至少完成1项三级及以上市政施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及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截图为准);
(15)投标登记时须同时缴纳诚信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和诚信承诺书,承诺投标登记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开标前招标人有权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没收其诚信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此诚信保证金可转为投标保证金;
(16)《投标单位登记表》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资格审查联系单》;
(17)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或施工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取样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及相关信: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取样员见黑建质(2015)5号文),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民族宗教法制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标签: 道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