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两台330兆瓦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热量仪及相关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二期两台330兆瓦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热量仪及相关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两台330兆瓦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热量仪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6-06-3029/01

一、招标条件

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两台330兆瓦机组供热改造项目热量仪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宁夏大坝电厂一、二期工程均为2×330MW燃煤湿冷机组,其中二期两台330兆瓦机组列为供热改造项目,根据《青铜峡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的情况,计划把宁夏大坝电厂改造为热电联产机组,作为集中供热热源向青铜峡市供热,提高供热普及率,改善区域环境、建设宜居生态区。

厂址: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距银川67公里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大坝电厂)厂区。

三、招标内容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330MW机组供热改造及配套热网工程项目热量仪及相关配套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供货、技术服务和调试等。具体改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点:宁夏青铜峡市宁夏大坝发电厂现场。

四、设备到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投标方将设备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以实际交货凭据为准。

交货地点: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定地点。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投标人代理设备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该生产厂家代理商委托证书。

5.2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产品制造厂家或其指定的唯一代理投标人参与投标,并提供相关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出现多家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参与投标的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代理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各种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如无相应证书,请出具相关证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所规定的热量表管径必须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管径一致。

5.4设备生产厂家应具有五年及以上生产热量仪的历史,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设备生产厂家并具有ISO9000及以上质量保证体系。

5.5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代理设备生产厂家业绩要求:近三年5台以上同类型热量仪的投运业绩。

5.6 计量装置为进口品牌,计量精确,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代理设备生产厂家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方应提供热量仪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定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资料。

5.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8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5.9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和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投标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需先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成为正式用户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正式用户凭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6.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6月13日9:00起至2016年6月17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的相关资料放入一个word文档中,无须压缩)报名,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6.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5.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6.5.5招标文件费:1037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夏海悦建国饭店多功能厅(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薰东街3号)。

7.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669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1*****515

传 真:****-********

电子邮箱:hnzbnx@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供热 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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