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音体美设备、实验仪器及图书招标公告
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音体美设备、实验仪器及图书招标公告
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
音
体美设备、实验仪器及图书采购
二、项目编号:SXJHCGDT-2016-H00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共分两包:第一包:
音体美设备、实验仪器,数量:1批,预算控制额:569685.5元;第二包:图书,数量::19080册,预算控制额:274490元。
注: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所需设备仪器的供应、运输、搬运、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等;图书搬运、分类、上架、派送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指定地点。
4、供货期限:第一包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第二包合同签署后15日。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8、第二包需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8、投标单位需出具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税凭证证明及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证明(五险均需提供);9、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3号写字楼致和创投大厦804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09:00
地点: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3号写字楼致和创投大厦804室
招标人:大同市南郊区常青中学
联系人:杨霄罡,联系电话:137*****371
代理机构: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
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3日
标签: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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