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项目施工框架招标
浙江恒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项目施工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入围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公司项目推进进度,提高效率,拟进行浙江恒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项目施工框架招标,招标人为浙江恒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入围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单个项目金额400万元以内浙江恒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项目施工框架招标,承包范围包含新能源项目设备材料采购(不含甲供材料)、新能源项目施工与安装、新能源项目配合运检1年、质保期2年等业务及调试并网等。
服务期:2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相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6.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7日下午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恒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昌南路357号金融中心C座13楼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0573-********
2024年05月08日
附件: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
3 | 资质动态核查“合格”结果证明 | 提供投标人2024年5月13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提供复印件) |
4 | 项目经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
5 | 企业业绩 | 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资质证书提供新版(复印件)的,需提交经公管办审核的证书复印件,其余证书提供新版(复印件)的可提交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标签: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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