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购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2024年重点评价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购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2024年重点评价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一、购买主体及单位性质: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行政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17.1万元。从2024年部门预算“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目录代码:E1102,目录名称: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工作内容为:对指定的2023年项目支出资金、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绩效情况实施重点评价,必要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延伸和追溯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按既定格式及时间要求,向区财政局提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共2个,分2包,按分包进行报价,一包、二包可以兼投但不兼得。(详见附件)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所必须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良好信誉,3年内在预算绩效相关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期限和支付方式: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时限完成重点评价工作并支付服务费用。
七、购买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4日17:00前,将响应资料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呈贡区惠景园D7栋1515室)(联系人:马师 0871-********),响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工作方案、服务团队、业绩能力、服务承诺(含时限、人员、服务质量、保密及售后等相关承诺)等。
九、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绩效评价主评人需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3年以上。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需注明并证明主评人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呈贡区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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