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检测项目采购公告二
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检测项目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 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检测项目(二) JSZC-******-XRXR-C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RXR-C2024-0003
项目名称: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4年检测项目(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单价)。
采购需求:
采购人就其 2024年度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全年检测项目共有 17 个分类。本次检测服务将对所有参与响应的供应商按评审办法细则进行评审和比较,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针对本检测服务提供整体检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时间: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室
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前述材料需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现场购买或联系邮寄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805室
五、开启时间:2024-05-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二)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申请(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磋商申请人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磋商申请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磋商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磋商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前述材料需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杨
电话:137*****472
标签: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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