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编号 | 建筑总面积 | 砖混 | 砖木 | 备注 |
1 | F1 厨房 | 35.57 | | 35.57 | |
2 | F1 | 64.35 | 64.35 | | |
3 | F2 | 51.88 | 51.88 | | |
4 | F3 | 78.00 | 78.00 | | |
5 | F4 | 317.45 | 317.45 | | |
6 | F5 | 105.57 | 105.57 | | |
7 | F6 | 161.20 | 161.20 | | |
8 | F7 | 34.20 | 34.20 | | |
9 | F8 | 60.56 | 60.56 | | |
10 | F9 | 184.73 | 184.73 | | |
合计 | | 1093.51 | 1057.94 | 35.57 | |
土地面积为:2983.72m2 约 4.476 亩 | | | | | |
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普照社区居民委员会高桥居民小组集体意见》,昆明卡尔工程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照社区居民委员会高桥居民小组的委托,对阿拉街道
办事处普 照社 区 高桥村居民小组 50 号地块租赁面向社会以“公开竞价”
备注
砖木
35.57
方式进行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出租租赁场地及场地相关情况
序号 编号
建筑总面积
砖混
1
2
3
4
5
6
7
8
9
10
F1 厨房
F1
F2
F3
F4
F5
F6
F7
F8
F9
35.57
64.35
51.88
78.00
317.45
105.57
161.20
34.20
60.56
64.35
51.88
78.00
317.45
105.57
161.20
34.20
60.56
184.73
184.73
合计
1093.51
1057.94
35.57
土地面积为:2983.72m2 约 4.476 亩
注:本次招租为高桥居民小组 50 号地块整体招租,竞价底价为 5 万元/年。
二、经营管理要求及租赁期限
(一) 经营管理要求
1.承租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
责任。
2.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出租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3.承租方使用租赁资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市场监督行政管理
部门和出租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4.承租方在租用租赁场地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
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好各项经营证照,亮证经背,按
所租租赁场地用途合法经营。如承租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承租方承
担所有责任,出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所交的服的保
证金。
5.经营范围要求,乙方不得在经营场所从事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和一切宗教信
仰宜传活动,成交后具体经营项目需报出租方同意,并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
6.乙方不得在空地上建盖任何建筑,不得在现有建筑上加层。
7.租赁场地相关水电、消防设施设备等均属出租方所有,租期内交由承租方
使用,租期届满后,承租方应全部交回,并确保所移交设施设备完好、能满足正
常使用。承租方应按承租资产用途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人为损坏租赁资产的,
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由承租方施工、乱搭、乱拆、超负荷使用等造成损
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退租的,出租方将不退回承租方交纳的履约
保证金,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全额赔偿。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租赁场地整体转让、转借、转租给他
人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质押或抵押、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不得故
意损坏租赁场地,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上述情形之一者,视
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地,承租方应按照本租赁场地
租赁价(租赁期限乘以年租金标准)的 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方损
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因承租方责任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
10.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门前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爱护门前花草
树木,负责保持租赁场地内部完好清洁。
11.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与承租租赁场地相接的房凤或构筑物出现漏水、漏
电等紧急情况或隐患需要处理的,应无条件给子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赁经营期:12 年。
三、租金、水电费缴纳要求
1.租金交纳方式:租金一年一付,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一次付清下一年租
金。逾期不付,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终止合同。备注:租金必须向招租方指
定账户一次性交清,承租方每逾期 1 日,按应交租赁场地年租金额的 1%向出租
方交违约金,如 30 日历天内不能完成租金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
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由乙方按表数、价格自行交费,金额交供水供电
部门。如不按时足额交清水电费,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卫生清运费由乙方负责
交给有关管理部门。
四、竞租人报名要求
(一)竞租人报名条件
1.竞租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竞租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租人及招租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记录为准)。
3.特定条件要求:竞租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二)竞租人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于 2023 年 05 月 09 日至 2023
年 05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
外) 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
料扫描井发送至 298079083@qq.com, 报名联系电话:18687156593,请在发送报
名资料后拨打该电话进行登记。(报名时招租代理机构对竞租人是否被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
3.报名费用:500.00 元。无论竟价结果如何,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4.报名时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
5.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自行
承担一切后果,并且招和方与招租代理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竞租人在招租人以往项目中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并且招租
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竞价。
五、现场踏勘
本次竞价不统一组织现场路勘,各竞价报名人可自行路勘。踏勘过程中,不得影
响现有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六、竞价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 5 万元,现金现场验资。
七、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竞价时间:各竞租人请于 2024 年 05 月 24 日 14:00-14:30 到达会议
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进场资料, 14:30 后到达会场的竞租人视为弃权,所提交的
证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并禁止入场。2025 年 05 月 24 日 14:30 竟价仪式正
式开始;每个号牌最多允许 2 人进场。
2、现场竞价地点: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普照社区居委会三楼会议室。
各竞租人须按照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
竞租人自行承担。
3、与会人员:所有参会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租 人;阿拉街道办事处普照社区居委会高桥居民小组
地 址:阿拉街道办事处普照社区居委会高桥村
联 系 人:李组长
电 话:13708840366
招租代理机构: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丹彤大厦 19 楼 B4 号
联 系 人:利啟龙
电 话:18687156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