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地面站设备等招标公告
卫星地面站设备等招标公告
标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套) | 标书费(元) |
1 | 1 | 卫星地面站设备 | 1 | 500 | |
2 | 车载动中通设备 | 1 | |||
3 | 音、视频传输系统 | 1 | |||
4 | 通信车车体改造 | 1 | |||
5 | 无线图传系统 | 6 |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通信信息网络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满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要求,政府、公安同类项目近年来在国内项目的中标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批准的车辆改装资质或提供与具有国家批准的车辆改装资质的厂家签订的车辆改装协议。
(5)投标方应提供在甘肃省内的维修及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6)投标方应提供固定卫星地面站、车载天线机械结构图、安装图及在楼顶或地面基础施工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并负责天线基础、预埋件、天线安装等工程施工。
(7)投标方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方应提供车体改造效果图及其它相关图纸说明。
(9)所提供产品能够同公安部警卫局、省公安厅通信平台进行无缝对接。
(10)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服务要求
(1)投标方在中标后同步解决卫星系统加入公安部警卫局卫星通信网问题。
(2)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负责将以上系统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集成在“动中通”卫星通信车及固定卫星地面站中,保证以上各系统和设备间的有效连接、互通和正常使用,并按照警卫部队要求保证警卫部队卫星通信系统所有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实现。
(3)质保期应不少于3年,且应能根据甲方保障要求,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技术人员进行伴随保障。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从即日起5日内,每天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售标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
5、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前递交到甘肃省招标中心。对于迟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6、兹定于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09:00时在兰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730010
电 话:(0931)*******
联 系 人:王 龙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帐 号:480 601 574 000 000 19
填写汇款单时务必在“用途附言”栏注明“VA00EZ0”(注:VA后是3个数字0而非字母O)
E-mail:********1@qq.com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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