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空调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空调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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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空调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Z202402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皱鱼图区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空调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万元,招标人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
(营口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空调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空调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空调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贵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
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七、其他
1、现场获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
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
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
无需提供)。
2、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Inhzzx@qq.com),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
LNHZ2024020+单位名称)进行获取采购文件并电话确认
3、采购文件售价:300.00元
4、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
5、本项目需要现场考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营口市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
地址:营口鲅鱼圈区海平路3号
联系人:石先生

话:13898756345
电子邮件:174855341gq9.c0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417-2919998
电子邮件:1 nhzzx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赵索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湿

标签: 人民医院 空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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