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金鸡泉路、沂湖路南段等十一个地块林地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开发区金鸡泉路、沂湖路南段等十一个地块林地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金鸡泉路、沂湖路南段等十一个地块林地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JSZC-******-JSCY-C2024-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CY-C2024-0015
项目名称:开发区金鸡泉路、沂湖路南段等十一个地块林地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6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金鸡泉路、沂湖路南段、南外道路、沙河垃圾处理厂、七星缘、众腾、欧博、锌溴、华侨城地块、企服中心加油站、锦花地块使用林地进行现状调查,编制使用林地可研报告或现状调查表,完成林占手续报批。
合同履行期限:
分批实施,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基础材料齐全后60日历天完成服务事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方可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无法至现场可通过电话、邮箱联络获取,可电联025-********后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接受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1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05-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6号4楼403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文件一并提交)。
3、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5月21日14时10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不需要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
6、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建明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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