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潍坊至日照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潍坊至日照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潍坊至日照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0T0FW*********


1.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23]603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江苏省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 项目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6.8%,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19.3%、山东省64.2%、江苏省16.5% , 招标人为 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项目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潍坊至日照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潍宿高铁起自济青高铁潍坊北站,途经潍坊市安丘市、诸城市,日照市五莲县、莒县,临沂市沂水县、沂南县,引入日兰高铁临沂北站,向南经临沂市兰陵县、郯城县,进入江苏省内徐州新沂市,向南经宿迁市,接至徐宿淮盐铁路预留的洋河北线路所。线路运营长度400.05km,新建线路长度398.49km,其中山东省境内324.94km,正线桥梁275.91km/36座,路基49.03km/38段,桥梁比85%,建设工期4.5年。
招标范围及内容: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潍坊至日照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建设单位编制甲供物资的年度采购计划和批次采购计划,办理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补遗答疑、组织开标和评标、公示中标结果等具体招标事宜,负责甲供物资的组织供应和质量监控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完成招标过程相关文档资料的备案及归档工作,负责协助办理甲供物资货款结算、验工计价和概(预)算清理等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驻厂监造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号: WSWD-01,
2.1 WSWD-01 , 工程数量为: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潍坊至日照段甲供物资代理服务,主要包括协助建设单位编制甲供物资的年度采购计划和批次采购计划,办理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补遗答疑、组织开标和评标、公示中标结果等具体招标事宜,负责甲供物资的组织供应和质量监控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完成招标过程相关文档资料的备案及归档工作,负责协助办理甲供物资货款结算、验工计价和概(预)算清理等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驻厂监造服务等工作 , 里程/范围: DK0+000~DK158+050/158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标段编号: WSWD-01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5月~2024年5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至少拥有1个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指类似的铁路项目,或类似的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甲供物资代理服务或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铁路施工、招投标、物资采购供应等相关业务,有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定义同上)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工作的业绩 。
(4)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企业营业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均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均不少于1个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定义同上)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工作经验。3.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承担过的有关物资代理服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2)近三年(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近三年(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7)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4年05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3日 11时00分 , 登录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其他要求: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05月30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30日 11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30日 11时00分 。
5.2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递交说明: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00号
邮编:******
联系人:崔先生、何先生
电话:0311-********、0311-********
传真:0311-********
电子邮件:xagsjcbzb@163.com
网址:/
收款账户名: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路支行
账号:101*****8888

日期: 2024-05-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甲供物资 服务招标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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