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2024年度食堂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BG2024-SY001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采购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九江钢铁食堂2024年度大米采购招标。

(二)采购要求:

1.大米类别为晚籼米。

2.必须要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三)配送、储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单位要求按时按量将物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遇特殊情况招标单位需要临时补货,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单位电话通知4小时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根据招标单位储备需求,投标单位需配合招标单位做好大米储备工作。

(四)招标数量、质量等级等

序号

品名

质量
等级

类别

单位

预计
招标数量

备注

1

优质大米

一级或二级

晚籼米

******

2

高档大米

特级或一级

晚籼米

2000

此类大米用于公司接待及慰问。

合计

******

备注:上表数量为预计数,优质大米总数量为全年预计采购量,实际采购品种、数量视招标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五)合同期限:1年。

(六)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6月上旬(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17:30。

(八)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资质要求

(一)要有独立营业执照。

(二)公司成立须超过5年。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上述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请携带以上资质原件(检验报告可以提供原件扫描件)。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元、招标服务费2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保留至千位数),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结算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即结算月度结束时双方汇总全月采购量和采购额,双方核对无误后,中标单位开具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招标单位收到发票经财务结算入账后以现款方式支付,当月支付结算货款的90%,剩下的10%货款,如双方无异议,中标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招标单位于次月支付(不计息)。

六、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办公室;邮编:******

(三)联系人:汪先生;188*****059、管女士;188*****135

(四)电话:0792-*******;传真:0792-*******

(五)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0792-*******;电子邮箱地址:jgjianshenbu@126.com。

(六)附件:《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办公室

公告时间:2024年5月8日

附件

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方在遵守《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赠送或变相赠送礼品、礼金等。

三、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招待除外)。

四、不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

五、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索贿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积极向贵方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地配合贵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六、不发生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提供虚假材料、泄露贵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违反商业道德行为。

七、不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行为。

八、本承诺书所指的礼品、礼金等,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例如烟、酒等),以及由我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

九、不发生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

(二)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地;

(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五)提供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六)提供失效、变质产品;

(七)提供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危险产品;

(八)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同意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终止业务往来;涉嫌违法犯罪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自愿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且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

(一)我方若违反第1条至第7条承诺中的任一条,我方自愿承担3万元至30万元的违约金。

(二)我方若向贵方行贿或违反第9条的,贵方有权对涉案标的物按1元/吨(件)结算付款,且我方自愿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额的10%至30%承担违约金。

(三)本条违约金与合同其他违约金重复的,以金额更高者为准。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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