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2026年环境质量检
测及综合评价项目采购预询价公告(二次)
昆明机场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项目资金已落实到
位,根据《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
法(试行)》、《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暂行)》的规定,现面向潜在响应人公开发布采购预询价
公告,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的潜在响应人基于目前
阶段采购人提供的询价资料,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报价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机场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
项目。
(二)项目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三)采购范围:1、昆明机场:包括中水厂水质检测
3个采样点:环境空气检测5个采样点:交通噪声检测4个
采样点,机场噪声检测14个采样点,厂界噪声检测4个采
样点。2、驻场单位:包括昆明机场区域内的各驻场单位、
机场部门等共计40个污水总排口采样点(委托方可根据实
际需求适当增加采样点,新增采样点上限不超过5个,服务
方不可增加检测费用)。
(四)服务周期: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五)服务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潜在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
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
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
或证书)(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
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
须包含本项目的全部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资
质认证证书及附表扫描件)。
(三)近三年具有环境质量检测项目业绩,不接受分包、
转包业绩(提供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
三、报价函的递交
请潜在响应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式(附件二)
完成报价并针对服务质量要求提供合理的建议(如有),并
于2024年5月13日24时00分前将报价表、资格要求证
明材料、基本情况表(附件三)以及服务质量要求建议(如
有)(附件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
发至邮箱:779132486@qq.c0m。未按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报价表及其他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预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电
子交易平台(http://hc.ynairport.com/)和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
何责任。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预询价仅为后期采购方案的编制和采购工
作的实施提供参考,本次采购预询价所有内容仅作询价使用,
并不构成后期招采的必要内容。
2.报价组成要求:潜在响应人应按本项目采购预询价公
告所要求的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
作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本次采购预询价不涉及任何费用支付。
六、联系人
采购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长水机场
联系人:
黄老师
电话:
67098309/13577028969
采购人(
日
期:
通4年5月
附件一:服务质量要求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2024-2026年环境质量检
测及综合评价项日服务质量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为全面掌握机场内部及周边的环境状况,促进昆明长水
国际机场实现环境与经济的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机场标准化体系作业相关要求,需
对机场辖区内的水、气、声等环境质量进行主要污染物指标
检测,并结合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收集处理情况,对机场
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检测及综合评价报告,
提出改善机场环境质量、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可行性措施及
建议。
(一)项目概况
1、环境质量检测。按照国家相关检测技术标准对昆明
机场的水、气、声环境质量以及驻场单位排放的污水进行主
要污染物指标检测,以掌握机场整体环境质量状况。
2、综合评价及建议。根据环境质量检测结果,结合各
单位的生产运行情况,对机场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综合分
析评价,对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并
出具昆明机场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报告。结合当前国家
关于环境保护与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对机场在改善环境保
护管理及构建绿色机场工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项目实施范围
1、昆明机场
包括中水厂水质检测3个采样点;环境空气检测5个采
样点;交通噪声检测4个采样点,机场噪声检测14个采样
点,厂界噪声检测4个采样点。
2、驻场单位
包括昆明机场区域内的各驻场单位、机场部门等共计40
个污水总排口采样点(委托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采样
点,新增采样点上限不超过5个,服务方不可增加检测费用)。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
所有工作。
三、适用规范标准
(一)检测技术规范
1、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2、HJ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