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水联污泥处理有限公司800T/d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水联污泥处理有限公司800T/d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嵊州市水联污泥处理有限公司800T/d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 招标项目编号: SZWC-SZ2023C05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嵊州市水联污泥处理有限公司800T/d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程--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水污染大气污染治理系统 | 1 | 项 |
四、 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和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五、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领取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6:30。
2、领取地点: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411室)。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证等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商报名表(见公告下附件)。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若潜在投标单位不便现场报名,可以网上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方式报名的先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资料以邮寄(建议顺丰或EMS)的方式寄到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接收人:马佳丽,联系电话:0575-********。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四楼);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获取之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即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内部监察科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马佳丽,0575-********。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佳丽
联系电话: 0575-********
传真: /
地址: 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
2、采购人名称: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经理
联系电话: 137*****524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G104(高新大道)中建安装污泥干化项目部
附件信息:
0.1 KB
招标
|
嵊州市万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