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额敏分区现代农牧业示范区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A区西南片区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额敏分区现代农牧业示范区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A区西南片区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文号:额发改[2022] 106号)已由额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额发改[2022] 106号、额发改[2022]11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额敏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总投资375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2.项目规模:新建A区西南片区主体建筑3栋与场地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
*****.86m2。其中道路4813.21m2、景观绿化4629.35m2广场725.76m2以及室内外给排水、供暖、电力、路灯等管网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额敏分区现代农牧业示范区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A区西南片区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使用的所有工程设计(含与市政管网、线路、道路连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给水管网、供暖管网、电力线路、道路、场坪硬化、绿化及灌溉、场地平整、围墙设施、弱电线路;包含相关本工程手续审批、报建手续的配合、施工阶段服务、工程验收。包括相关部门、专家对施工图评审意见所做修改发生的全部设计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图纸会审及非颠覆性修改范围内设计变更后发生的设计费用;(非颠覆性修改指:修改内容不超过20%)2、施工: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手续办理,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临电、临水、临时道路、与完成该工程相衔接的所有市政碰口工作内容及手续,设计图纸范围外此部分费用以签证方式结算,计算方式据实结算及依照招标文件计价方式结算(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3、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设备、附属设备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专用工具、试车备件、备品备件)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接、保、检、安装、调试直至性能考核合格。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施工-采购为交钥匙工程。;4、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运营统筹、方案策划、营销推广及专业化招商,入园企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负责(道路工程、特勤消防站、交通设施、市政管线、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的运营维护及运营维护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委托运营期为15年,具体详见运营合同。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总工期: 151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施工资质要求: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1)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运营单位要求: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本单位注册)[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4、运营单位拟派运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 6 个月社保。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 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近或相同的工程设计项目] ②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单告或验收报告为准)。[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近或相同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单告或验收报告为准,业绩资料需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近或相同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班组成员: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 号)规定具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注:拟承建项目班子成员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7、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8日到 2024年05月29日
2.获取方式: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敏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额敏县 | 地 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一道巷 |
联 系 人:苏女士 | 联 系 人:谢宁 |
电 话:0901-******* | 电 话:090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2024年05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