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医用氧及其他气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医用氧及其他气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医用氧及其他气体采购项目 JSZC-******-JSZC-G2024-004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苏彩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ZC-G2024-0047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医用氧及其他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0万元/年,三年共390万元。投标按3年期报价,每年合同签订金额为总报价÷3年。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需包含冷冻液化气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企业的合作性协议以及生产企业的相关证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企业承担气体运输服务,则投标人需提供与该运输企业的协议书,且运输企业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协议和证书)。
时间:
地点:“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苏彩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05-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5、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731。
6.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7.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8.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0.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1.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1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医用氧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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