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选定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选定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SXCB-F101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选定项目 | 为我单位300余台各类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小修保养、应急维修、车辆检测、专项维修、清洁、汽车装潢等。 | 吉林省白城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对车辆维修定点单位进行一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相关资格。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不分标包,选定 3 家定点维修企业。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参股、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经营场所位于白城市市区。
(四)车辆维修企业必须具有二类(含)以上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资质。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5月17日至5月20日,每日上午 8 : 00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8 :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6月11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6月11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6月11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吉林省白城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李先生
办公电话: 0436-*******
移动电话: 176*****539、185*****267
地 址: 吉林省白城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0436-*******
标签: 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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