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人民法院武江区人民法院和龙归法庭监控系统(重招)招标公告
武江区人民法院武江区人民法院和龙归法庭监控系统(重招)招标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江区人民法院和龙归法庭监控系统(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309_1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江区人民法院和龙归法庭监控系统(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6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货物和服务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资格等级三级或以上;
4、若非所投高清摄像机和NVR高清数码录像机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高清摄像机和NVR高清数码录像机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提供所投高清摄像机和NVR高清数码录像机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
十、开标时间: 2016年7月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1)*******
传真: / 邮编 :512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
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
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751)*******
传真:(0751)*******邮编:512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1)*******
附件:1、********/146*****03755.doc">委托代理协议
2、********/146*****29152.doc">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3日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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