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陵园《胜利》组雕及白求恩、柯棣华石雕像数字化招标公告

烈士陵园《胜利》组雕及白求恩、柯棣华石雕像数字化招标公告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胜利》组雕及白求恩、柯棣华石雕像数字化采集项目比选(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华北军区烈士陵园《胜利》组雕及白求恩、柯棣华石雕像数字化采集工作,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北军区烈士陵园《胜利》组雕及白求恩、柯棣华石雕像数字化采集项目
1.2项目编号:
1.3服务地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数据采集工作。
1.5采购预算:人民币******.00元(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元)。
1.6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二、询价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微信公众号
三、报价方资格要求及需知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的中资企业、外国独资或者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许可的、能够按期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的公司,且具有如下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可参加本次报价;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 报价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有效期内的新版营业执照;
3.4 提供2019年以来近三年的同类服务经验的优先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方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 本报价方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7 合同付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支付50%合同款;
(2)验收通过评审,支付50%合同款;
重要提示:本次报价不收取保障金、中标服务费、询价文件购买等费用,报价方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报价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报价文件作废。
四、询价内容与要求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胜利》组雕及白求恩、柯棣华石雕像共五座,每座雕塑均需在保护修复前扫描、贴图一次,在保护修复后再次扫描、贴图一次。
4.1技术要求
(1)团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2)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从事过大型雕塑或历史建筑等相关三维采集工作经验;
(3)采用的扫描设备需为工业计量级设备(进口设备优先);
(4)采用双CCD(工业级相机)传感器和激光发射器集成技术,无需搭载其它机械臂或测量装置即可独立完成三维扫描和数据采集;
(5)智能数据表面输出,无需借助第三方软件,采集软件可自行根据被测物表面曲率变化调节不同位置的数据疏密度,确保在采集质量最优的状态下生成数据量最小的结果;
(6)精度不低于(0.1+0.015L)mm,其中L单位为米;
(7)扫描效率高,单幅扫描区域≥1m x 1m;
(8)设备系统具备自调节功能,无论物体是什么材质或颜色,都不影响采集的细节;
(9)为方便现场测绘扫描,设备具有灵活的测量范围,工作距离可达0.3m-2.5m;
(10)可在室外环境下稳定工作;
(11)扫描软件具备多个独立扫描数据的无缝合并功能;
(12)可在重点关注部位进行单独细化处理功能;
(13)所有模型对象应有对应的纹理贴图;
(14)采用的相机应为贴图拍照专业相机,像素不低于6000万;
(15)模型纹理应提取自雕塑实拍照片,纹理素材提取位置与雕塑结构位置保持一致;
(16)死角处无法获取纹理的,就近相似位置采集,过渡应尽可能自然;
(17)虚拟展示纹理应尽可能反映雕塑大体现状,包括物体颜色、质地和图案,同一区域同种类物体纹理协调一致,局部不可见或特殊结构可以根据雕塑风貌自定贴图;
(18)单张贴图尺寸最小不宜小于512×512 像素,最大不超过8192×8192像素;
(19)雕塑整体贴图过渡均匀自然,无漏贴位置,无明显接缝。
4.2验收
报价方需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结果为.obj格式三维模型,可以作为本地存档及展示需要。经过会议评审合格后,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4.3报价要求
4.3.1报价方必须响应询价文件,并在充分理解询价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制报价文件。承包范围必须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发包范围一致。如报价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报价方负责。
4.3.2报价文件为PDF电子版。
4.3.3报价文件的封面、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和各项承诺书必须加盖报价人的法人公章,并且由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4.4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4.4.1报价文件必须按下列顺序编写:
(1) 封面;
(2) 目录;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5) 营业执照;
(6) 报价一览表;
(7) 技术要求响应表;
(8) 服务计划方案;
(9)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情况;
(10) 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资料;
(11)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介绍;
(12) 其它资料
五、评审办法
1.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2.综合评审
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方法》(附件)的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相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分方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取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1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
30
2
同类业绩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0
3
服务计划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服务计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总体实施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优于采购需求的要求,得35分;(2)总体实施方案较为详细具体、科学合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得30分;(3)总体实施方案不够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得10分;(4)不提供服务计划方案,不得分。
35
4
服务工作团队人员配置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审:(1)人员配置专业、数量及岗位设置合理,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25分;(2)人员配置专业、数量及岗位设置较合理,较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20分;(3)人员配置专业、数量及岗位设置基本合理,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5
合计
100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时间: 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项目管理部(307室)
联系人: 辛勇
联系方式: 0311-********(固话), 186*****156(手机)
3.领取比选(询价)文件时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项目管理部(307室) 。
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比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

2024 年 5 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化 采集 组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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