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医院“上级专家特需随诊费”公示
瑞安市人民医院“上级专家特需随诊费”公示
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 瑞安市人民医院计划新增以下特需医疗项目。从即日起,对以下新增特需医疗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号码:********/*****,具体内容见附件。
瑞安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9日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计价说明 |
33A0006 | 上级专家特需随诊费 | 次 | 500 | 上级专家已在我院进行院际会诊,不是专程为该患者来我院会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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