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省级人像比对服务系统硬件设备(川政采招〔2016〕59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公安厅省级人像比对服务系统硬件设备(川政采招〔2016〕59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公安厅省级人像比对服务系统硬件设备(川政采招〔2016〕59号) | ||
采购项目编号 | SCZC204301_********-1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06-13 10: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公安厅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或地税)(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未被列入四川省公安厅“厅机关政府采购行贿黑名单”承诺函原件。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所投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请列出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在投标文件中(指正式公布版,所在页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清楚标注所投产品型号)。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和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属于前置许可、认证等的除外)。3、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2、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标书发售方式 |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上报名,请供应商按照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标书下载等功能的通知》中的要求,及时下载通知后附的《数据库申报操作手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在网上完成招标项目报名手续。联系电话: ********(信息处)1、报名资格不能转让。2、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未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的供应商,为无效报名。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6-06-14 09:00到2016-07-03 17:00 | ||
标书售价 | 网上支付金额为0元。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 | ||
标书发售地点 | 请供应商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pprec.com),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站首页”交易服务”—“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员(政采业务)操作手册》。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按照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标书下载等功能的通知》中的要求,下载通知后附的《数据库申报操作手册》,按步骤完成网上注册(注册咨询电话:028-********)。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7-04 09:00 | ||
开标时间 | 2016-07-04 09:00 |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双丰西路16号 联系方式:余仕元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名 称: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网 址:www.spprec.com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何波,赵庆华 电话:***-******** | ||
备注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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