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汇川区14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关于启用汇川区14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汇川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对辖区14个路口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该批启用的设备将于2024年4月13日0时起投入使用,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启用路口设备如下: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 | 南京路-珠海路宁波路路口 |
2 | 南京路-厦门路苏州路路口 |
3 | 人民路-九节滩路口 |
4 | 天津路-湛江路路口 |
5 | 沈阳路-湛江路路口 |
6 | 洗马路-汕头路路口 |
7 | 沈阳路-西安路路口 |
8 | 香港路-杭州路路口 |
9 | 人民路-南京路路口 |
10 | 广州路-厦门路路口 |
11 | 上海路-宁波路路口 |
12 | 大连路-杭州路路口 |
13 | 人民路-珠海路路口 |
14 | 遵龙大道-海龙屯路口 |
以上路口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二大队
2024年4月8日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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