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及成品油检测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及成品油检测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6-13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及成品油检测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及成品油检测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16-368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60万元

  采购用途及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为确保北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顺利开展,拟面向全国进行检验机构资质招标,中标资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09月30日有效。(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分包号

分类名称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拟招承检单位数量

第一包

百货类

玩具(电、非电)

120

不少于3家

牙刷

雨伞

凉席

日化用品

纸制品

塑料制品

第二包

纺织及皮革制品

纺织品及皮革制品

100

不超过5家

第三包

家用电器、电气电工器件、电信及电子信息技术设备

小家电

400

不少于3家

移动插座

墙壁开关、插座、室内电线

照明器材

通信信息设备

计算机配件

大家电

第四包

汽车配件及车用燃油类

汽车配件

760

不少于3家

车用燃油

第五包

钟表、眼镜、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

眼镜

70

不少于3家

钟表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

第六包

其他类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童车

110

不少于3家

口罩等防护用品

家具

消防器材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符合承检项目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CMA)或省、直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

  3、投标人须具备符合承检项目的CNAS认证。

  4、投标人所投商品为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的,须在北京、天津、河北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实验室可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进行检测。(针对第四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6月14日起至2016年06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现场购买,每本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6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庞妍、李亮

  联系方式:****************

  传真:********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6、 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7、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CMA)或省、直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证书及检测能力附表(复印件);

  8、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及检测能力附表(复印件);

  9、 投标人所投商品为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的,在北京、天津、河北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实验室可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进行检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针对第四包)。

  注:已在2014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监管经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承检单位资质政府采购项目获取中标的投标人无需再报名参加本项目。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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