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质量评估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质量评估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质量,把好节能降碳“源头关”,根据《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质量评估的通知》要求,拟委托有实力的第三方机构对“十四五”以来各市州和湘江新区节能审查工作进行质量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市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质量评估
三、工作内容
对“十四五”以来各市州和湘江新区节能审查工作进行质量评估,重点评估项目审批程序合规性、产业政策符合性、能耗能效核算准确性、生产(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先进性、节能减排措施可行性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十四五”时期各市州用能形势进行分析。评估主要采取抽查部分项目书面审查资料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拟择优选取3家机构,各机构遵循回避原则,对于其参与了节能报告编制或评审的项目,不得开展评估。
四、申请条件
1、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申请单位必须熟悉国家和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政策法规,在节能审查领域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对项目组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把关。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起草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
五、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机构及负责人、专业团队简介,相关工作基础、以往业绩等情况及佐证材料。
(二)根据本公告第三条“工作内容”要求,报送工作方案。
(三)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经费预算。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步提交电子扫描文档。
六、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机构实力、工作基础、报价以及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研究机构。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机构,省发展改革委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
七、申报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 琛 联系电话:0731-********
电子邮箱:hnfgwhzc@126.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第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标签: 州固定资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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