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SXCX-Z-1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 万元,招标人为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原燃煤锅炉房内 2 台 14MW+1 台 8.4MW 燃煤高温热水锅炉拆除,新增 2 台 14MW+1
台 10.5MW 燃气真空热水锅炉。负责施工标段的工程建设期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改造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改造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监理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
注册或省级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
总监需提供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
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内可查询,投标人不得①被列
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
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被列入“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④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⑤被列入“中国政府招标网”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非企业单位提供
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
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 92 号 1 号楼一单元 402 室获取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1、企
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时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四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项目编号:2024-SXCX-Z-16
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
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会
议纪要【2024】6 号批复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
项目所需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矿锅炉改造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直罗镇芦村一号矿厂区内
五、招标内容:原燃煤锅炉房内 2 台 14MW+1 台 8.4MW 燃煤高温热水锅炉拆除,新增 2 台 14MW+1
台 10.5MW 燃气真空热水锅炉。负责施工标段的工程建设期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涉及的全部内容。
七、监理费:28 万元
八、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
九、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监理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
注册或省级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
总监需提供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
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内可查询,投标人不得①被列
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
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被列入“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④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⑤被列入“中国政府招标网”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非企业单位提供
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
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3 日(节假日休息),8 时 30
分—12 时 00 分,14 时 00 分—17 时 30 分;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 92 号 1 号楼 1 单
元 402 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时需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址为: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www.sntba.com》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王良寺污水厂家属院五单元
联 系 人:曹晓伟
电
话:
132200688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 92
号
联 系 人:朱珊
电
话:
15909112414
十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监督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王良寺污水厂家属院五单元
联 系 人:曹晓伟
电
话:132200688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 92 号 1 号楼 1 单元 402 室
联 系 人: 朱珊
电
话: 15909112414
电子邮件: sxcx20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