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24年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24年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广播电视局拟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编制相关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项目

二、 采购单位

昆明市广播电视局

三、 项目开展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四、 项目金额

******. 00元

五、 经费来源

由昆明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中购买昆明市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经费中列支,由市广电局按规定程序申报使用。

六、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工作的意见》(广发编字(1999)135号)、《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云南省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推进昆明市监听监看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拟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支持和协助完成组建专家组、专家组日常管理和日常相关工作任务。

七、 “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 ”工作内容

1. 日常监听监看工作。监听监看专家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市广播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日常监听监看,并结合阶段性工作需要进行随机抽查及跟踪监听监看。

2. 重点监听监看工作。在开展日常监听监看过程中, 重点对全市广播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时政类、民生类、社教类、评论类、文艺类等节目(栏目)进行监听监看。

3. 对监听监看情况及时反馈情况。监听监看专家组定期提交节目评析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交,发现较为严重的问题和事故,应及时向监听监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简报原则上每月编发一期。

4. 根据《昆明市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专家组工作制度(试行)规定》,做好专家组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专家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5. 配合完成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其他相关工作。

八、 项目承接标准

1. 在昆明市辖区内,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和能力条件,持有相应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事业单位;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局将按照“昆政办〔2016〕34号”文件要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 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拟参与广播电视监听监看项目服务报价,所报价格应涵盖本公告第一条所有服务项目。

(二)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截止。

请有意者和我局联系。申报时请携带申报材料,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服务报价及相关资料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440室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71—********

昆明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8日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gbdsj.km.gov.cn/c/2024-05-08/*******.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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