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智能饮食装备工程中心招标公告
低碳智能饮食装备工程中心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低碳智能饮食装备工程中心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
2、项目名称:低碳智能饮食装备工程中心项目
3、招标内容:01包:装配调试 数量:一批(详见供货范围)
02包:关键工序 数量:一批(详见供货范围)
03包:试验平台 数量:一批(详见供货范围)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6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23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600元/包;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6年06月23日17:00 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14:3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 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 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法资格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将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则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2) ★投标人:
①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斐、黄旭红
联系电话: 0755-********
传 真: 0755-********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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