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年度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承保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年度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承保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控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 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承保机构
项目编号:241CA*******
项目地址:中国香港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深圳控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承保机构 招标人:深圳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 合同期:自签订合同、保单生效之日起计一年 投标金额上限:投标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港币(含税)
公告名称:深圳控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 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承保机构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None
采购单位名称: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365
交货期说明:一年,365天
招标/采购范围:深圳控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承保机构: (一)被保险公司包括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不含上市子公司); (二)被保险人为被保险公司的全体董事及高管人员; (三)董事及高管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致使被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证券类赔偿责任,每次/累计索赔赔偿限额港币1亿元; (四)董事及高管在履职期间,因事实的或被指控的行为、错误、疏忽、违反职责、错误陈述或误导性陈述,而被他人提出赔偿请求,依法应当由董事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每次/累计索赔赔偿限额港币1亿元; (五)董事及高管因遭受监管机构的调查而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专家费、取证费及其他相关法律费用,每次/累计索赔赔偿限额不低于港币1000万元; (六)如保险服务期内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出现新增的上市子公司,则该子公司上市后不再纳入本次保险范围。
资格条件:(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公司; (二)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可以承保大陆企业去香港上市的董事及高管责任险;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承保香港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责任险(D&O Liability Insurance)的专业能力,包括精算、核保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 (四)投标人2023年4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五)投标人2023年4季度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风险综合评级需在B类及以上。
联系人:孙畅
联系电话:********
,深圳

标签: 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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