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202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凤区202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凤区202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9日 11: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908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908室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玮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392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向东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宏达源项目管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9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白玮玮 150*****392 | ||
附件: | |||
附件1 | 金凤区202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pdf | ||
附件2 | 报名表.pdf |
项目概况
金凤区202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宏达源项目管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Y-ZB(C)-2024-004
项目名称:金凤区2024年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人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一 | 黄河东路街道、长城中路街道、良田镇 | 115人 | 详见磋商文件 | 从2024年5月28日开始至2025年2月28日结束,不少于9个月 | ******.00 | 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额为主 |
2 |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二 | 满城北街街道、北京中路街道、上海西路街道;丰登镇、贺兰山中路街道 | 85人 | ******.00 | |||
总计: | ******.00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7)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具体资格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宏达源项目管理中心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填写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后将盖章的登记表发送至邮箱(hdyzb163@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内容里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及相关有效信息,对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投标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9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9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项目。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相关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澄清/变更(补充、补遗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联系方式:马向东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宏达源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908室
联系方式:白玮玮 150*****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玮玮
电 话: 15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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