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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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湘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公告
(招标编号:HNMCXTZB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其他资金1、项目维保服务费:80000元/年,叁年合计:
240000元:2、室外管网漏点检测费:6000元/处(未检测到不计费用,按实结算):3、维
修费用定额内按费率下浮,定额外按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询价审定,招标人为湘潭综合保税
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维保服务费:80000元/年,叁年合计:240000元:2、室外管网漏点检
测费:6000元/处(未检测到不计费用,按实结算):3、维修费用定额内按费率下浮,定额
外按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询价审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薄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的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43019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3.2、投标单位须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2.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
身份证复印件。
3.2.2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3.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
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
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3.2.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5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2.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
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
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或五证合
一”请自行说
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你单位从2024年5月9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
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持①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有法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
业执照(副本)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
证合一不需提供)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
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无失信证明(按公告3.2.5要求提供)
⑧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招标采购活动(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
等上述证明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备案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
厦A座23楼2303020)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
厦A座23楼2303020)
七、其他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
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
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MCXTZB2024-016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标的物
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合同条款
1湘潭综合保税区资产资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消防维保服务项目1,服务要求:合格。
2.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合同一签三年,每季度对中标单位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自动
解除合同(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付款条件:按季度平均支付维护保养费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是是
二、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按三部分进行报价):
1、项目维保服务费:80000元/年,叁年合计:240000元:
2、室外管网漏点检测费:6000元/处(未检测到不计费用,按实结算)
3、维修费用定额内按费率下浮,定额外按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询价审定。
注:关于费率下浮率报价说明:
3.1、计价按照“(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湖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
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等:(3)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
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
年《湖南省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
2021年《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1年《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
工程消耗量标准》等(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
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文件):(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湘建价〔2022)146号):(6)无定额的设备设施材料价格按第=方造价咨询单位市场询
价为准,不再下浮。”执行。
3.2、木项目的下浮部分报价以上述计算依据计价,按费率进行报价示例
投标单位如报
价为8折,则所填下浮率为20%)。
430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3.2、投标单位须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2.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
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
交身份证复印件。
3.2.2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3.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
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
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3.2.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5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肩限
3.2.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
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
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
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请你单位从2024年5月9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
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持①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代
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有法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⑥参
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无失信证明(按公告3.2.5要求提供)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投
标单位提供承诺函)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等上述证明的原件
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
记备案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报名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8000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公司账号转账至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2024年5月20日下
午17:00前,投标保证金须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其投标无效,(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投标
保证金)。
账户名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三分公司
账号:4305016360080000009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湘潭市雨湖支行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身2月时30习
(北京时间),地点为湖
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
230302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6,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
地点。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
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
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限名)
400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艳所律给
01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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