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热源机房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资审公告
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热源机房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资审公告
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热源机房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01000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生态岛备〔2022〕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公司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受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热源机房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热源机房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
2.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北部地区,绿水街以南,发展五路以北,中心大道以东,科技路以西。
2.3招标内容及范围:锅炉机房、换热机房、热水机房(含太阳能热水系统)等热源机房内所有锅炉、换热器、换热机组、水处理设备及管线(含油漆、标识等)、烟囱等供货及安装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管线的深化设计、报检、校验、压力容器取证、调试等。具体界面详见界面表。
2.4交货期及安装工期:
2.4.1交货期:自收到买方设备排产通知单之日起至设备到达现场交货完成之日止,交货期不超过90日历天。
2.4.2安装工期:自收到买方设备安装开工通知单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及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取得使用合格证书,满足投入使用需求之日止。安装工期不超过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同一锅炉品牌设备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否则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锅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本项目制造商是指:锅炉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以诚信库中获取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为准,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锅炉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至少承担过的一个公共建筑业绩(住宅、厂房、工业类除外),且单项合同中热水锅炉总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8300KW(或单项合同含热水锅炉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注1:需提供合同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验收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或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验收通过时间为准,热水锅炉功率以合同(或《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注2:合同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等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5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承诺书:
3.5.1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2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5.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锅炉为同一品牌;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
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K 取值为: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40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5分) | 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换热机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1:投标人需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并如实标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必须在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注明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形,否则不得分。 注2: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后对上述所有技术参数响应条款进行验收,若发现存在以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将情况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 |
整体方案评审(6分) | 根据热源系统的整体招标要求,对整体实施方案的全面详细性、科学合理性进行评审; (优:6分;良:4分;中:2分;差:1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热能效率(3分) | 投标人所投承压热水锅炉设备的热效率≥96%得3分,其余不得分。 提供国内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与此次所投承压热水锅炉热效率测试报告作为评分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 ||
品控措施(2)分 | 锅炉制造商需满足技术要求配置燃烧器、锅炉本体和控制柜,在厂内组装,热态调试后出厂交付,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锅炉制造商具有工厂测试平台设备并需提供点火测试的要求;并满足买方进厂现场监造(或同期视频在线监测)的要求;得1分 。(提供制造商工厂点火测试设备现场照片和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氮氧化物排放(2分) | 氮氧化物排放满足超低氮排放要求,即氮氧化物(NOx)≤30mg/m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政府机构或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投标同类型的热水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检测报告作为评分依据),满足得2分,不满足排放要求或未提供检测报告均不得分。 | ||
设备选型 (12分) | 根据锅炉(含燃烧器)配置的先进程度、先进技术、可靠度、使用寿命等进行评分。 (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其余不得分) 注1:须提供详细技术参数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注2: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根据换热机组(含换热器)配置的先进程度、先进技术、可靠度、使用寿命等进行评分。 (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其余不得分) 注1:须提供详细技术参数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注2: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根据水泵配置的先进程度、先进技术、可靠度、使用寿命等进行评分。 (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其余不得分) 注1:须提供详细技术参数作为评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注2: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交货期(5分) | 交货期计划及措施的详细性、科学合理性进行评审。(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2.3(4) | 售后服务(10分) | 综合能力(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内容(5分)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服务措施、增值服务、应急方案、备品备件方案(含报价)、质保期满后维保方案(含维保价格)、售后服务认证等。详细及全面程度、可行性、对本项目的针对性等。(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质保期 (2分) | 提供承诺书,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年质保期之外,承诺质保期增加1年的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说明,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安装、施工组织措施(5分) | 根据投标人项目相关责任及管理人员的配置、安装组织设计、受压元件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进行评审。(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上述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受压元件的相关管理,安全,检测,施工等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及人员相关证书;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最近半年缴纳社保相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
调试与验收方案(5分) | 根据投标人调试措施、调试计划、验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3(6) | 业绩(5分) | 1、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至少承担过的一个所投锅炉品牌的公共建筑业绩(住宅、厂房、工业类除外),且单项合同中热水锅炉总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8300KW(或单项合同含热水锅炉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 2、提供所投锅炉品牌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至少承担过的一个公共建筑业绩(住宅、厂房、工业类除外),且单项合同中热水锅炉总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8300KW(或单项合同含热水锅炉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此业绩不要求必须是投标人的业绩,也可以是所投锅炉品牌的业绩) 注1:需提供合同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及《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验收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明确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发证时间为准或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验收通过时间为准,热水锅炉功率以合同(或《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注2:合同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等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注3: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 |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省属项目网上投标中的诚信库完善企业相关信息。未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中查询证书签章办理方式)。
9.2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白龙江西街59号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
联系人:徐工 | 联系人:鲁工 |
电话:158*****454 | 电话:180*****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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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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