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01破128号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4京01破128号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2024年3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2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01破128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5月27日(如当日为法定休假日,则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17:00前,向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按照《附件二:债权申报须知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填写、邮寄债权申报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管理人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9时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务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债权人请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联系管理人,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科耐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
1、相关法院文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2、债权申报须知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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