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熏蒸椅院内采购的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熏蒸椅院内采购的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熏蒸椅院内采购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名称:熏蒸椅;

2、采购数量:2台;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9.9万元;

4、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

(1)适用范围:一般用于妇科、外科、肛肠科,手术后的康复治疗和日常保健,主要用于肛门、肛周部位的药物雾化、药物熏蒸治疗。

(2)结构组成:超声雾化熏洗仪由座椅、药液箱、进/出液管路、加热/雾化装置、温度/液位等控制单元、显示单元组成。

(3)工作条件:

①环境温度:5℃~40℃;②相对湿度:≤80%;③大气压力:86KPa~106KPa;④工作电源:AC 220V 50Hz。

(4)产品性能:

①药疗功能:用药液和药离子对病灶进行冲洗,达到给药治疗目的;②雾疗功能:用细微的药离子对病灶进行渗透,促进病灶对药物的吸收;③冲洗功能:用水/温水对病灶进行冲洗和按摩,促进伤口愈合;④热疗功能:用红外热风对病灶进行照射和辐射,促进伤口愈合;⑤蓝氧功能:用蓝氧(臭氧)对病灶进行辐射,消炎和治疗,促进伤口愈合;⑥工作模式:预热,自动/手动,雾疗、臭氧、药疗、热疗。

(5)主要技术参数:

①超声波频率:1.6±0.1MHz;②温度设置:出水温度25℃~41℃±3℃范围调节;

③最大冲洗流量:不大于1L/min,流量可调;④最大雾化量:≥0.25mL/min;

⑤臭氧含量:不大于12mg/L(选配);⑥隔离座圈:按一下开关,自动更换隔离膜片(选配);

⑦治疗时间设置:

雾疗:0~20min可调,常规10min;臭氧:同雾化一起使用;

药疗:0~10min可调,常规2min;热疗:0~10min 可调,常规1min;

默认工作模式:自动/手动,手动模式时可选择其中某一个功能;

⑧雾化杯:雾化杯内1人/次加入药液(西药)50ml,最多加200ml可供4人/次使用;超出最大量 200m1后会自动排出。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h;

⑨加药杯:加药杯内一次可加药200mL(若是中药液要提前过滤好,防止堵死喷水嘴)供1人/次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投标人应满足所配送产品的存储及运输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及冷链证明);

4、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5、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需提供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挂网截图;

9、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公告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5月13日17: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阳光挂网截图及信息彩页。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632-*******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024年05月09日

附件:首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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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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