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关于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关于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14:0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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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发包建设单位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吉林省继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6月28日,于2022年7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

  2024年4月28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吉林省继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审查,该项目无农民工欠薪问题,且用工管理资料完备,准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有效期30天)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保证金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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