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七届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持续推动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和案例教学工作,进一步深化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改革,着力提升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七届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案例形式

本届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视频案例征集根据教指委通知另行发布)。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我校在岗教师(含校外导师),支持团队申报,鼓励在岗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联合申报(尤其是我校国家级、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可吸纳在读研究生参与,但不接受在读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征集工作面向我校14个专业学位类别。

三、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收录规范(试行)为依据,紧密结合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有较好的实践指导意义。

3.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

4.案例选取对象应根据近3年国内专业领域发展的现实和热点问题采编,文字案例包含案例封面、作者授权书、案例正文、教学指导手册。

四、征集程序

1.作者申报。由作者向其所在学院提交参评案例,不接受个人提交。

2.资格审查。校内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对作者提交参评案例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教学案例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意识形态、体例格式等问题并对其负责,根据学院资格审查意见推荐参加学校评审案例。

3.学校评审。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校内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和召开专家组现场评审会等方式,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为评分依据,遴选优秀案例立项建设,适时向全国教指委推荐。

五、提交方法

1.征集工作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教学案例,各专硕培养学院对本学院教师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通过各学院初审并获得推荐至学校的教学案例,由教学案例第一作者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签字扫描后发给本学院研究生秘书留存。

2.教学案例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学院请将本单位推荐至学校的教学案例及汇总表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办公楼12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hsfdxpyb@163.com,电子文档标题格式为“学院名称+第七届教学案例征集案例”。



附件1 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编写要求

附件2 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3 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收录规范(试行)

附件4 作者授权书+单位授权书+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附件5 示范案例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 征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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