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203破34号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苏1203破34号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中润诚德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8月17日,经江苏益伟建设工程有限公的申请,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于裁定受理江苏中润诚德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德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5日指定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一、债务人概况(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诚德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64*******,法定代表人殷向华,住所为泰州滨江工业园区区府路南侧、滨一路西侧,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现有股东为殷向华和江苏中润油墨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绿色环保油墨研发、生产、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管理人调查,诚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数次变更后,目前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虽为殷向华,但债务人自成立至今的所有事务均由殷卫国负责。
诚德公司在其他各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8件,多件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公司无奈停产。债务人无力承担巨额财务成本,出现连续严重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企业信用不良,无法正常融资,自由资金不足以维持连续生产,实际已于2018年就停产停业,并于当年将公司整体出租给江苏能胜科技有限公司,因此要启动此次重整程序。
(二)资产状况
诚德公司名下不动产,产权证号为苏(2017)泰州不动产权第*******号;坐落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 9 号;土使用权面积***** m2,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56m2,其中证载建筑面积为*****.81m2,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证载 *****.75m2;用途为工业厂房;公司内装潢装饰10项,评估净值819.01万元;附属物31项,评估净值621.39万元;附作物40项,评估净值18.79万元;机器设备、可移动物品439项,评估净值883,35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04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零陆万零肆佰元整。(资产状况详见《泰州世联房估字(2024)第001号》)
二、 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效力;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除参考本公告外,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保证金、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四)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诚德公司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诚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经高港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将直接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从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要求、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五)重整期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三、 招募条件
(一)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且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油墨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二)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三)管理人根据重整及后续工作需要认为需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 招募流程
(一)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截止于2024年7月1日下午17时(以报名材料收到时间为准),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接受报名机构及报名地点:江苏运泰律师事务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2701室。
联系人:王琦(138*****098)、方剑(188*****993)
报名材料请以邮寄方式寄送或现场送至上述地点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文件
1、《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意向书》,主要内容为自愿按照本公告参与本次重整。
2、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①意向投资人根据本公告单独出具的承诺函;
②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意向投资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诚德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3、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完整提交报名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绝接受。
(三)参与遴选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的同时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不接收银行保函)。
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应一次性缴纳至管理人账户:
户 名:江苏中润诚德油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如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负责在确定重整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或银行保函。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相关问题,管理人将安排回复。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安排并协调诚德公司予以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诚德公司、泰州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滨江工业园等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管理人发现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的材料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财务数据、证明等)、或违反保密承诺,取消其参与诚德公司意向重整的资格。
(五)谈判并提交重整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各方可以形成重整投资方案框架意见。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应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重整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要求以及诚德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投资人的选定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处理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意向投资人不能进入评审。若全部意向投资人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则终止本次招募,根据情况再决定是否需要启动后续招募。
2.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通过后撤回文件的,视为放弃评审。
(2)仅有1名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仍可进行评审并确定其是否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3) 若全部意向投资人均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过评审未能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的,则终止本次招募。
(七)评审阶段
1.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评审委员会
本次评审设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定。评审委员会具体人选由管理人提名,经开法院监督审核被提名人的适格性,评审委员会由管理人报经开法院备案,接受法院和债权人监督。
(2)评审指标
根据意向投资人明确的重整投资资金金额、支付时间以及是否附条件等,从维护债权人利益和促进债务人再生的角度出发,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
(3)评审方法
评审工作由管理人组织,法院监督,评审委员会实施,意向投资人可派代表到场。在评审过程中,对重整投资方案中需投资人确认的事项,评审委员会可向意向投资人代表询问,由意向投资人代表当场作出答复。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向其发送通知书。
2.中选后允许加价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重整投资人不得要求降低申报文件中注明的重整投资资金金额,但重整投资人愿意增加重整投资资金金额的,可以增加,不必重新招募。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在其应缴纳的最后一期重整投资款中等额抵扣。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及重整计划履行缴纳重整投资款义务的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保证金,并纳入诚德公司破产财产。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投资人积极报名参与,如有疑问,欢迎垂询。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以及债务人详细情况的,可与管理人联系。本招募公告由诚德公司破产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本招募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江苏中润诚德油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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