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九小学连廊种植园项目招标公告

中卫市第九小学连廊种植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第九小学连廊种植园项目已由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党组会议纪要第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第九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第九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搭设阳光房38米;安装支撑钢架及PVC种植槽;同时改造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第九小学;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时,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版)发送至邮箱**********@qq.com,代理公司确认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4.2 投标地点: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送至开标地点。

5.2 开标地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不少于7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沙坡头区教育局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第九小学

地 址:沙坡头区文昌镇黄河花园小区南侧

联系人:杨靖

联系方式:137*****09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

联系人:陈佳

电 话:189*****870

宁夏鲲之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报名登记表.docx



标签: 连廊种植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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