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2024年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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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09 至 2024-05-15
撰写单位: 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陈玉凤
(2024年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22,600.00
最高限价(元):9,222,6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 号)以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435 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效防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及时将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纳入监管范围,防范环境风险,防治污染扩散,对本省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开展重点监测。

市级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和注销、撤销排污许可的信息,并考虑行业、生产年限等因素,确定优先监管地块清单,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分类开展土壤污染管控。辽宁省初步确定优先监管地块共 141 块,后通过收集资料和信息核实地块状态,排除已经开展过相关采样调查工作的 107 个地块,对剩余 34 个地块开展重点监测。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的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出,大量位于主城区的老工业企业从城市中搬迁,留下生产了多年的地块。由于老工业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强,在生产时没有完整的配套污染处理工艺,导致这些地块受到污染,为搬迁后该土地的后续利用造成困难。污染场地产生的危害主要针对于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工厂搬迁以后,根据城市的规划,遗留场地可能会被规划为商业、居住、公园、学校等类型。若该土地修复不彻底,就相当于埋了一颗定时炸弹。特别是规划用于居住、学校的土地,将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另外,土壤中的污染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会缓慢的渗透到地下水中,影响地下水环境。若此地下水为当地饮用水水源,则又会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的威胁。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435 号)要求,为进一步摸清监管底数,及时将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纳入监管范围,防范环境风险,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和注销、撤销排污许可的信息,考虑行业、生产年限等因素,确定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动态了解地块后续使用状况。对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中的地块,依法开展重点监测,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有污染扩散风险的,开展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且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的,要及时采取工程控制措施,阻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保护人体健康和周边环境安全。“十四五”期间应基本实现优先监管地块的土壤污染管控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分批推进,到 2023 年底前实施管控的地块比例不少于 35%,2024 年底前比例不少于 75%,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污染管控。

辽宁省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长期的工业生产对土壤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对周边的居民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特别是工业企业用地,由于行业污染较重、部分企业周边存在敏感受体等原因,关闭搬迁地块的土壤污染问题更加突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435 号)有关要求,辽宁省拟对 34 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开展重点监测,实施期限为 1 年,本方案主要针对34 个企业地块土壤污染开展重点监测工作,通过重点监测工作的进行,旨在诊断污染程度,查明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研判土壤污染趋势,明确该地区土壤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土壤特征污染物检出情况、超标指标及倍数、超标原因分析、模拟预测及风险评估等工作的实施,为提出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建议提供支撑,对于地区和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有较好的示范性。

三、项目范围和目标

1、项目范围

纳入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且未开展过采样调查(如重点行业 企业用地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的地块。 辽宁省初步确定优先监管地块共 141 块,后通过收集资料和信息核实地块状态,排除已经开展过相关采样调查工作的 107 个地块,对剩余 34 个地块开展重点监测。34 个地块均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地块清单见下表:

表 2.1-1 优先监管地块清单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来源

相关编码

主要行业类别

1

沈阳

沈阳市卡倍得涂料厂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

2641 涂料制造

2

沈阳

沈阳市北丰化学试剂厂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X*********

2613 无机盐制造

3

大连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硝铵厂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588******C

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4

大连

大连平安环保产

业有限公司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241*******

7724 危险废物治理

5

大连

大连市金州通利

达化工有限公司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726*******

271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6

大连

大连金州庆安

硅酸钠厂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732*******

2619 其他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

7

大连

大连八六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MA0YMDQB9T

3360 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

8

鞍山

鞍山市永华纸制品

有限公司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761******P

2239 其他纸制

品制造

9

鞍山

鞍山市怡化树脂有限责任公司(原鞍山化工一厂)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0*****100771

2614 有机化学

原料制造

10

鞍山

鞍山市华昊化工厂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0*****5075388

2614 有机化学

原料制造

11

鞍山

岫岩满族自治县双赢

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785******C

0810 铁矿采选

12

鞍山

鞍山东风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120******0

2671 炸药及火

工产品制造

13

抚顺

抚顺亿丰顺化工

有限公司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104047948263000

2710 化学药品

原料药制造

14

抚顺

抚顺北方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104007323056000

2661 化学试剂

和助剂制造

15

抚顺

抚顺顺华化工企

业有限公司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04032260039

2613 无机盐制造

16

抚顺

抚顺恒昌炭黑有

限责任公司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04032260040

2661 化学试剂

和助剂制造

17

抚顺

抚顺市天瑞化工

研究所实验厂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10403729041536Q

2642 油墨及类

似产品制造

18

抚顺

抚顺市演武垃圾

处理厂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04042780018

7820 环境卫生

管理

19

抚顺

原石油一厂新区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1040071960098XP

2511 原油加工

及石油制品制

20

丹东

丹东市振兴区华

强电镀厂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06032330025

3360 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处理

加工

21

锦州

锦州市洪洋化工

有限公司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10711MA0XXE1A34

2661 化学试剂

和助剂制造

22

辽阳

辽阳市弓长岭区

安平乡王家沟铁

矿石加工厂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10052080037

0810 铁矿采选

23

辽阳

辽阳市弓长岭区

安平乡翁家铁矿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10052080069

0810 铁矿采选

24

辽阳

辽阳国建化工厂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11000MA0TQQ9C1H

2619 其他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

25

盘锦

盘锦市东方沥青

焦化有限公司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11100742775219F

2511 原油加工

及石油制品制

26

盘锦

盘锦泰亨实业有

限公司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11100699414185H

5941 油气仓储

27

盘锦

盘锦鸿鹤化工有

限公司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111006866184000

2614 有机化学

原料制造

28

盘锦

盘锦芳祥化工厂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2111022260007

2661 化学试剂

和助剂制造

29

葫芦岛

绥中县高岭镇硅

酸钠厂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2211421MA0UPUDQ8R

2613 无机盐制

30

葫芦岛

绥中高台堡镇财

源胶厂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2211421MA0XJKXQ89

2613 无机盐制

31

葫芦岛

绥中县兴达有限

责任公司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114211208714000

2613 无机盐制

32

葫芦岛

建昌县八家子福

利铅硫矿

企业用地调查

地块

912114001235158000

0912 铅锌矿采

选,1020 化学

矿开采

33

沈抚

示范

辽宁泽盛化工有

限公司

注销撤销排污

许可企业地块

91210400777793687G

2669 其他专用

化学产品制造

34

沈抚

示范

抚顺极顺精细

化工有限公司

自行增补地块

-

2689 其他日

用化学产品制

2、项目目标

通过重点监测工作,初步掌握优先监管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状况,提出污染管控建议,完成 34 个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编制地块的布点监测方案;2024 年度工作为前期项目的延续:编制地块布点方案,现场钻探采样,样品分析测试,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最终完成项目验收并归档。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掌控优先监管地块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推动建立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

四、成果清单

成果类

成果名称

数量

报告

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报告

1份

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总结报告

1份

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质控报告

1份

数据

辽宁省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数据及档案资料(含地块空间信息及影像数据集)

整合后的地块空间信息数据库

1套

清单

实施污染管控地块清单

1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底之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检测单位须具有此项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3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商会总部大厦A座10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 1500243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商会总部大厦A座1013
联系方式: 024-31295429
邮箱地址: syhnzbdl@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4610102000023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凤
电 话: 024-31295429

标签: 地块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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