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渣一次处理预沉池抓斗吊系统改造项目

2024年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渣一次处理预沉池抓斗吊系统改造项目

2024年05月01日 17点

重要提示

为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参加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时:

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或互为法人名义同时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

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参与同一品种(标段)商务活动(国有大型企业除外)。

3.被认定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同时在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曝光。

4.投标人弄虚作假、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退出或永久禁入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罚;给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和法律责任。

缴费提醒

本次招标编号为10位数字**********。需要收资料费0元,投标保证金1500元。投标人务必按规定金额缴纳,否则系统无法认定是该项目的交费,将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交费流程:

1、资料费:投标单位在领取文件前,扫码交费或虚拟子账号交费,交纳完成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领完招标文件之后,进行缴纳保证金。在缴纳保证金界面显示需要缴纳的虚拟子账号和缴纳金额。

注意:务必使用供应商档案里面已经维护过的银行账号去缴纳保证金,如果用非维护的银行账号去进行缴纳是会显示异常无法缴纳成功,导致无法进行下一步报价操作(如何维护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缴纳成功之后,点击查询更新流水,会在下面显示缴纳的流水信息。款项状态显示正常的可以进行报价,款项状态显示异常来款的不能报价。

账户名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1 0500 MA45 R9KG 90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安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4085

3、中标服务费:

本标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拒绝交纳招标服务费的投标人请勿投标。

招标服务费按照标段计算和支付,以各标段含税中标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1 招标服务费须在中标人接到缴费通知后通过银行汇款缴纳,缴纳账户:(仅用于缴纳中标服务费,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铁西支行

3.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完成合同签订、缴纳招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3.3招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细按以下标准计算。(按计算值的50.00%收取,小数位部分自动进位取整。)

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服务费费率(工程)

招标服务费费率(货物)

招标服务费费率

(服务)

100以下

1.00%

1.5%

1.5%

100~500的部分

0.70%

1.1%

0.8%

500~1000的部分

0.55%

0.8%

0.45%

1000~5000的部分

0.35%

0.5%

0.25%

5000~*****的部分

0.20%

0.25%

0.1%

**********0的部分

0.05%

0.05%

0.05%

*****0以上的部分

0.01%

0.01%

0.01%

例如:某货物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折扣后收费=合计收费×中标服务费折扣

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转炉二次除尘、精炼除尘滤筒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渣一次处理预沉池抓斗吊系统改造项目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2024年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渣一次处理预沉池抓斗吊系统改造项目。

2.2 最高投标限价:24元人民币(含税价),税率9%。

2.3服务期限: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全部交付条件为止

2.4本次招标范围:拆除原铸铁机平流沉淀池上方的单梁抓斗吊钢结构、基础、电气等改造施工,改造至钢渣一次处理预沉池处,含报检(告知、监检、变更注册等)。具体工作内容见技术附件。

2.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合同以及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标准)。

2.6项目地点: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河南省沈丘县钢铁产业园内)。

2.7报价要求:本项目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价(税率9%),合同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改造设计费、起重机械拆装后的检验费、报检费用(告知、监检、变更注册等)、税金、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费、施工措施费、施工水电费及其他构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的包干价款。结算时合同总价不调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且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固定总价,总价最低价中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均可在河南钢铁集采平台招标公告期间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公告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参标流程:登录河南钢铁集采平台---最新采购信息---所要参标的采购项目公告----我要参与—-点击登录—-参与投标。(如未注册,点击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用户登录”---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操作手册见首页企业公告。

5.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在评标时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组(评标委员会)负责。

4.3招标文件获取

5.3.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0元/每套,售后不退。根据系统提示扫码缴纳后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报价成功,逾期将不能报价。

投标报价网站: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钢集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http:///

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5*****5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安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372-*******

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部 0372-*******

9.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启用CA加密程序,各投标人报名后需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办理,CA办理方法及使用方法见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点击CA登录--e签宝办理操作手册。

9.2采用CA加密报价开标时,需要投标人手动解密。

9.3注意: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河南钢铁集团履约过程中出现过人员死亡事故的,投标报价须低于次低价5%以上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可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否则,将推荐无以上事故的次低有效报价为中标候选人。上述情况不包括河南钢铁集团下属分子公司。

9.4中标候选人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主要合同条款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00元,投标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至招标人银行账户,开标时以招标人财务部门的进账核验结果为准。

2、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5%(银行转账形式)。

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六、费用支付

1、支付方式: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若支付现款(除零星尾款外),按照支付当月招标人公布的贴现率贴息。(3万以下的零星工程尾款可以电汇转账)。

2、具体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报检手续后,支付至实际结算价的80%,施工方应当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20%费用一年后无息付清。

承包人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税务违法,若有以上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由此给己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己方被税务机关追缴的税款、罚款、税款滞纳金等。

若因承包人开具电子发票不规范原因造成招标人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由承包人发起尾款支付申请,招标人审核后支付,若承包人未发起申请,招标人不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

七、补充条款

1、承包人负责报请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消防等各项审批及验收手续(如需),防雷接地、消防、仪表等第三方检测、校验(如需),以及按规范要求需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相关检查、检测(不含工程桩检测及地基检测)、验收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2.1、本项目工程量供参考,结算时工程量变化5%以内,合同总价不调整。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2.2、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下列规定结算:

(1)投标报价价格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单价。

(2)投标报价价格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投标报价价格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及后续相关配套文件,河南省定额没有的子目执行全国冶金定额2012,税前让利17%(主材不参与让利),承包人自购的材料执行当地当期信息指导价,信息指导价没有的,双方经市场考察后协商确定。

(技术联系人:刘先生155*****550


开放附件(技术要求):

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开放附件(技术要求):

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抓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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