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宝泉岭园区办公室食堂厨师和勤杂工劳务费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鹤岗市宝泉岭园区办公室食堂厨师和勤杂工劳务费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033
项目名称: 食堂厨师和勤杂工劳务费(第2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一、服务条件
(一)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理念和技巧,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住址为宝泉岭局直或宝泉岭农场;
(三)厨师、勤杂工人员有1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迟到早退;
(五)供应商需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六)服务公司中标后,需2天之内安排厨师、勤杂工到用工单位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提供健康证,予以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使用
1.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服务项目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厨师工作要求:负责所在食堂每天的荤菜、素菜、面食的制作,要荤素搭配,符合大众口味;对所在食堂的饭菜安全、卫生、质量、保洁进行全面的监控及管理;负责对所在食堂其他员工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妥善保管厨房用具,防止丢失、盗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负责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勤杂工工作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每天配合厨师进行加工食材;负责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厨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每天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周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等,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必须保证供餐服务时间;负责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劳动纪律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遵纪守法,遵守机关食堂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章程、严防事故出现;必须按单位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单位规定;合理使用食堂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四、工作地点:宝泉岭局直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宝泉大街27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5-09 19:56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13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宝泉岭园区办公室
联系人: 刘晓锐
联系电话: 13******039
联系座机: 0468-*******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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