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宣传标语招标公告第1包
制作安装宣传标语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楼顶制作安装宣传标语
二、项目编号:2024-JKFKQL-F1001
三、项目概况:现计划对室外两处公共场所,三处宿办楼建筑墙体及楼顶标语性口号进行制作安装。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楼顶制作安装宣传标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北京市 昌平区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36万元 ;
※3.最高限价:36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报价方须在北京市有业绩至少1份合同复印件为准。
(五)供应商若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六)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的借用证明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每日上午09: 00至11: 30,下午 14:00至16: 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现场领取: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12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3 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13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10-********
邮箱:hyhz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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