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项目

2、项目代码:2308-******-04-01-******

3、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4)0081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37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6、项目概况:为建设美丽宜居商城,提高辖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完善邻里中心各项功能。拟对新寨社区邻里中心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工程量有党建文化墙、广场石材铺装、门球场、羽毛球乒乓球场地、围墙及路面翻新等。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1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45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1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拒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中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街道中弘中央广场8-1305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05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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