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集团食堂食材采购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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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集团食堂食材采购

比选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由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定食堂食材采购供货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二、采购用途

食堂食材采购分为合同包01与合同包02,合同包01预算约65万元,中选人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包02预算约60万元,中选人与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三、采购货物的名称、交货地点、服务期限及供货要求

合同包

货物名称

交货地点

服务期限

01

水果类、蔬菜类、水产类、肉食类、豆乳蛋制品、调味品类、粮油类、干货类等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集团大厦四楼食堂

供货有效期限为1年。

02

水果类、蔬菜类、水产类、肉食类、豆乳蛋制品、调味品类、粮油类、干货类等

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食堂

供货有效期限为1年。

供货

要求

每日送货次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比选人提前一日将1-2日内需求订单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交于中选人。紧急情况需以比选人通知时间为准,中选人按要求及时送货。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公告所述的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均可参加比选;

2.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具备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店)及卫生许可证,肉食类需提供卫生防疫检测报告。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有效性,其承诺报价和交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6)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产品(粮油、干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等)报价单。

(7)法定代表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征信结果。

(8)需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9)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申明。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控制折扣及费用

1.最高控制折扣:95%。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投标折扣不得高于最高控制折扣,且不得提交可选择的投标折扣。

2. 结算价=结算基准价*折扣系数*采购数量,市调价格表由中选人提供,比选人抽查监督。比选人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开具下周所需大宗食材清单,当日中选人根据清单到对标市场进行询价,形成市调价格,同种商品以实时销售价格作为结算基准价;若市调当天未销售相应商品或恰逢节假日,则以往后顺延一日或节后第一个工作日销售价格为准,或以上月市场行情为准,以此类推。若对标市场连续一月以上没有清单所列品类,则以比选人随机挑选的其他大型超市实时货架价格作为结算基准价,询价结果经中选人盖章视为生效,按中选折扣系数优惠后结算。该结算价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费、配送运输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食材加工费,包装费,仓储费,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促销价、活动价不作为参考。

(1)对标市场市调价格的确定的标准

①以漳州菜篮子网上公布的商品价格为参照。

②漳州菜篮子网上没有公布的商品,则以新华都或大润发或永辉超市市调为参考价。以上述三个超市随机抽取一家作为市调价格的参考价,超市的市调价格以当日实时货架价格为依据,促销价、活动价不作为参考。

(2)供货价格周期的确定

①原则上供货价格每周确定一次,比选人价格监督每月至少两次。第一周供货价格的确定以比选人书面确认为准,之后每周供货价格的调整应在每周前3个日历日完成。

②中选人应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在某些食材价格波动较大时,中选人须主动与比选人沟通,并提出食材调整意见,尽可能减少比选人损失。如果大宗食材清单中个别食材因不可抗力因素难以保障时,不得擅自改变品种,须主动与比选人沟通协调解决,否则供货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合同方式:固定折扣。

八、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金岭路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04商务合约部 。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 月 9日至2024年5 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 月 17日8:30 至9:00 ,逾期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 月 17 日 9 :00 。

3.比选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江滨路碧湖城市广场1号楼2401室 。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5 月 15日 下午 16 : 00 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161*****010*******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退比选保证金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汇款凭证、收据,均须加盖公章。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一、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魏工

电 话: 0596-*******130*****520

比选人: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5月9日

标签: 食堂食材 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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