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2024】1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金来源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智慧停车建设。本项目智慧停车外场设备覆盖城区内18条道路便道停车位共计6225个泊位,智慧停车平台覆盖全县各类路内、路外停车泊位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具备驿站、公厕等公共设施的信息接入和管理能力,并可对接“数字大名”相关应用和系统),运营管理中心为全县智慧停车管理中枢。2、交通导视系统建设。为了进一步发挥智慧停车服务效能,配套建设主动发光标志、停车诱导系统、全息路口系统。

2.1.3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

2.1.4计划工期:2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说明:①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红霞,联系电话:0311-********,招标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子凯,电话:0310-*******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00:00至2024年5月15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6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大名县北京路与万大路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南

联系人:张子凯

电话:0310-*******

招标代理:河北宏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83号长安万达广场02单元2712-2717室

联系人:孙红霞

电话:0311-********


标签: 升级改造 停车智能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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