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城部分路段安装隔离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违停设施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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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遂川县城部分路段安装隔离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违停设施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政采【2024】G020号-1
项目名称:遂川县城部分路段安装隔离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违停设施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 | 遂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基本运转支出 | 1 | 批 | ******.84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吉购2024F********* | 遂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公用支出 | 1 | 批 | ******.78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吉购2024F********* | 2023年结转非税成本补偿 | 1 | 批 | *******.38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①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②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要求预留预算金额的40%以上由中小企业提供(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60%)。 (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查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0:00 至 2024年05月1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不见面开标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授权委托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企业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企业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因投标企业未签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企业在15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企业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投标企业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招标文件正文中有关上述内容描述若不一致,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遂川县泉江镇
联系方式:188*****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中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航盛大厦A座2608
联系方式:199*****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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