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桩、示踪线、警示带第二次招标公告
标志桩、示踪线、警示带第二次招标公告
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志桩、示踪线、警示带项目(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011*****018
2.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志桩、示踪线、警示带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代理服务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质期内所有含税费用。
3.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拟确定2名入围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4年度所需标志桩、示踪线、警示带。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第二成交候选人为备用供应商,当第一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提供货物时,可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按照其成交价格签订合同及时提供货物。(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tfygcgfw.com/)、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zgzgl.cn/)、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ww.bzgys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24年5月 10 日 9 时00分至 2024 年 5月1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内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tfygcgfw.com/”,按照网上操作流程(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询价通知书。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
1.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并按缴费流程说明步骤进行操作。
2.指定收款账号为招采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账号。
3.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报名费发票系统于次月中旬发送至供应商平台注册邮箱。
八、询价保证金交纳:
(一)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二)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请于询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tfygcgfw.com/”点击“交投标保证金”后,由银行系统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唯一银行账号,请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将询价保证金转入该银行账户。
(三)询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14 日17时00分前,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注:(1)询价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款、现金缴存、他人代缴。若出现供应商使用个人账户转款、现金缴存、他人代缴、未按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账号转款、少交或超额转款等,平台将无法自动退款。
(2)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退款,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后向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完整的书面缴费依据,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完整缴费依据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退款。若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可联系0827-*******。
(3)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询价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5 月 16 日 10 时 40 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53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中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7*****777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59号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27-*******
邮 箱:**********@qq.com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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