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烟气脱硝工艺包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催化烟气脱硝工艺包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催化烟气脱硝工艺包技术服务合同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16-GXPC-C06-25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催化烟气脱硝工艺包技术服务合同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授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的实施招标,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3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应用SNCR+SCR脱硝技术,实施催化再生烟气脱硝技术改造,烟气处理量为521168Nm3/h(湿基),装置的操作弹性为60%~110%。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180 mg/Nm3(dry 3%O2)。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350万吨/年催化烟气脱硝项目,采用(SNCR+SCR)打包招标,脱硝技术的工艺包、专有催化剂、专有设备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艺包、专有催化剂、专有设备)等技术文件及(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专有催化剂、专有设备最晚到货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
2.3 服务地点:钦州市钦州港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内。
2.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经招标人通知后150个日历日(5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2.5技术要求:
(1)脱硝工艺采用SNCR+SCR法。
(2)催化剂采用波纹板形式。
(3)吸收剂选择液氨。
(4)脱硝装置可用率不小于98%。
(5)氮氧化物出口小于180mg/Nm(mg/Nm3 dry @3% O2)。
(6) SCR系统氨逃逸率<3ppmv dry @3% O2 。
(7) SCR系统压降≯1KPa。
(8) SNCR脱硝效率≮40%。
(9) 脱硝催化剂连续运行周期为3年以上。
2.6服务质量:合格,符合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标准和工艺要求。
2.7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9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1. 所使用SCR技术在国内催化裂化(FCC)烟气SCR脱硝上有成功应用业绩,根据其技术所做工艺包在国内中石油、中石化建成的140万吨/年以上催化裂化(FCC)烟气SCR脱硝装置有至少三套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业绩。有清晰合同复印件证明(可隐去价格)。在催化裂化(FCC)烟气脱硝上提供过SNCR工艺包,且有至少一套SNCR技术与SCR技术结合的应用业绩并且所使用SNCR技术至少连续运行两年以上。2. 在催化裂化(FCC)烟气脱硝上有独立完成SCR和SNCR工艺包编制和专利设备制造的能力,至少完成过国内三套250万吨/年催化裂化(FCC)烟气SCR脱硝技术工艺包编制和专利设备制造的业绩证明,有清晰合同复印件证明(可隐去价格)。不满足以上要求,作为废标项。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
3.5其他要求:
1) 近3年在类似项目服务过程中未发生一般A类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承包商投标;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请于北京时间 2016 年 6 月 14 日至2016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在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报告厅C栋105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只接受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hyxy_gxshzb@163.com。汇款时须填写汇款附言:“2016-GXPC-CO6-256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2517
4.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6 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报告厅C栋106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壹拾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电汇,不接受银行汇票、现钞、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16-GXPC-CO6-25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4.2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七、开标
7.1 开标时间:2016 年 7 月 5 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报告厅C栋106室。
7.3 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牟先生 王先生
电 话: ****-******* 或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yxy_gxsh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号:********2517
账户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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