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永康市区渔政电子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永康市区渔政电子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为保护水生生态环境,加强渔政监管执法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要求,以及全省八大流域禁渔数字化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永康市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在市区建设并上线5处渔政电子监控设备,现将5处监控设备点位情况予以公告。
自使用之日起,将对上述5处渔政电子监控范围内的涉渔非法捕捞信息进行采集。望广大市民自觉守法并相互转告,共同保护渔业资源。
特此公告。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1日
标签: 电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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